关于
轻微伤鉴定费用的负担问题,我们通常遵循如下几项
基本原则:当鉴定工作系由公安机关为厘清事例事实所组织开展时,其相应的鉴定费用将由公安机关承担;若是经双方
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提出申请进行鉴定,或仅有其中一方当事人自发提出鉴定请求并得到对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形下,则鉴定所需费用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双方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按比例分摊;然而,若仅有一方当事人自行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当事人对此表示反对,并且鉴定结果对于事例处理并无实质性的影响,那么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可能需要独自承担鉴定费用。
然而,最终的费用负担方式仍需依据具体的事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