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医疗事故纠纷中,
举证责任倒置这一原则通常会被采纳和执行。
这个概念的含义是指,
医疗机构须在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并不具备因果联系以及不存在
医疗过失方面承担主要的
举证责任。
然而,患者及其
家属仍然有义务就其所遭受的实质性伤害,造成的具体损失以及实际上接受过何种医疗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并且有说服力的举证。
若医疗机构不能证明他们的治疗行为并不存在过错且与损害后果没有任何关联,那么它们将可能被裁定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作为患者一方,有必要积极协助并提供满足需求的
证据来支持他们的
申诉请求,以期确保医疗事故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合理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