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法定意义上并不存在所谓的“
净身出户”规定。
然而,在如下几种特别情形之中,或许仍可能产生与此相似的效果及结果:
首先,假设女方自愿选择放弃对于夫妻共有资产的具体分配权,同时与男方签订了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协定予以明确;
其次,若女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存在严重过错,例如
重婚、与他人生育子女、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
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时,她所能获得的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但绝非毫无所得;
最后,倘若女方蓄意隐藏、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有的财产资源,或者假借
虚假债务企图侵吞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在整个财产分割过程中,分别应对其做出相应的少分乃至不予分配处理。
但是,以上所有做法均须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及确凿的
证据来支持这些指控。
总而言之,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严格按照公平原则执行,切实保护
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