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九年之后遭解雇,是享有获得
补偿金的权益的。
然而,此权益的实现与否取决于解雇的缘由。
若为用人单位不经合法程序的擅自辞退,即构成了
违法解除劳工合同的行为,因此应当给予您“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
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它将依据您本人在该单位累计工作的年限,即每满一年就支付您相应的一个月薪资。
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累积工作九年,故应得到相当于十八个
月工资总额的赔偿金。
而当涉及到您个人具有某种过错,例如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本单位有权合法地辞退您,且不需要为此支付补偿金。
另外,若用人单位是根据《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时,例如由于企业经营困境导致的经济性
裁员等情况,那么他们也应该向您支付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具体的情况仍需结合您的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来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