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领域中, 因用人单位
恶意欠薪而导致
劳动者索求
赔偿并非
违法之举。
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任何用人单位若无正当理由
拖欠劳动者
工资,均属
违法行为。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同时还可进一步主张
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若
逾期仍未支付,则应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然而,主张赔偿金必须具备充足的
证据以证实用人单位确实存在
拖欠工资的事实,并且须通过合法途径加以实现,例如通过
劳动监察投诉、劳动
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