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下,如果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且唯一的房产具备特定条件,可以实施强制撤除。
若此笔
债务被判定为是夫妻俩共有的负担,那么对唯一的房产进行
强制执行则不会遇到法律上的阻碍。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仅仅是夫妻其中一方的私人性负债,为了确保
被执行人和其
赡养的
家庭成员基本生存空间和日常生活必须用品的需要得到满足,这座唯一的房产也有可能被采取
强制措施进行拍卖或其他形式的处理。
执行的决策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考虑到房产的各种细节信息,例如它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实际估价等等。
当这处房产所能承载的日常需求远远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赡养家庭成员的实际承受能力,或者其价值过于巨大,即使只是唯一的房产,也有可能面临
被强制执行。
但是在此过程中,将会给被执行人留出一段合理的期限来寻找新的住居之处,并按照所在地的
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和那些需要被
抚养的家庭成员提供适合的居住房源;此外,还可以根据当地房价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从该房产的变卖所得中扣除大约五到八年的租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