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损
赔偿范围的确立,我们的通常准则是遵循以下的几个步骤:首先,就是所谓的“完全
补偿原则”,这意味着我们所提供的赔偿必须能够让受害者恢复至如同损害从未发生过的理想状态。
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到的不仅仅是直接的
经济损失,也包括了那些因为违约或者
侵权行为而产生的
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顾名思义,就是由于违约或者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价值的减少,例如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
而间接损失,则是指那些原本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丧失,例如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预期利润的损失。
在确
定损失赔偿范围的时候,我们还需要遵守“可预见性规则”,也就是说,只有当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我们才会对此进行赔偿。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排除掉那些由于受害者自身过错而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部分,以及那些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应该由我们负责赔偿的部分。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全面地、综合性地考量各种影响因素,然后依据每个
纠纷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最终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