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对事故责任进行判断以及划分主次责任时,电动车一方是否需要向机动车支付修车费用,这主要取决于双方责任的具体比例如何分配。
举例而言,若电动车被确认负有次要责任,那么其将依照所负责的比例来承担机动车的维修费。
比如说,如果责任比例规定为“机动车
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即机动车负担 70%,电动车负担 30%),而机动车的维修费用总计为 10000 元,那么电动车一方位需要承担 3000 元的维修费用。
然而,本项
赔偿的范围和具体金额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实际上的损失状况来加以确定,同时还必须提供具有
法律效力的
证据作为支撑,如维修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