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人在押于狱中服刑之时,如果被判定为
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那么仍存在着获得
减刑的可能性。
然而,申请减刑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例如需要认真遵循监区规定,致力于自我改造,确实表现出了悔过自新的意愿,或作出了实质性的好人好事等行为。
其中,"悔过表现"一般覆盖了承认错误并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懊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区规定、积极参与教育改造、主动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以及积极投身于劳动生产,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多个方面。
而"
立功表现"则主要包括制止他人实施
犯罪活动、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属实、产生了具有价值的发明创造或者实现了重大的技术创新等方面。
至于减刑的幅度以及实施频次,都将由监狱依据犯人的实际表现情况提出具体建议,然后再由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