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遭遇
破产清算之际,怀有身孕的职员具有依法请求领取相称
赔偿的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
首先需要优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与共益
债务;
其次,则是职工的
工资报酬、医疗保障、
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再者,便是应付而未付的、需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对于怀孕的职员而言,除了上述法定的补偿之外,还应该考虑到她们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的特殊权益。
在计算
经济补偿金额时,工作年限应涵盖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在内。
通常情况下,
经济补偿以职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总的来说,怀孕职员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时,理应得到充分且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