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过程中的疏忽或错误所引发的
医疗事故,各大医院都有可能要承受相应的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乃至
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部分,医院需要对由于其自身医疗缺陷而给患者带来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误工费用、
残疾赔偿以及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然而,医院须为其所负责任的基础条件则在于其医疗行为中的确存在过失现象,并且此种
医疗过失还应与患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害结果之间具备明确的因果关联性。
至于行政
责任方面,倘若医院出现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情形,那么医院便很有可能会面临至诸如
警告、责令临时停业整改、
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多项
行政处罚。
最后在刑事责任领域,如果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就诊者死亡或者严
重伤害了就诊者的身体健康,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
医疗事故罪,医院的相关
责任人也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医疗事故所涉及到的具体责任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医疗鉴定等法定程序来加以确认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