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
刑法法律体系,对于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并被判处有罪判决的罪犯,假如其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得到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实施了应当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同等罪行,那么便构成了多次
犯罪的
累犯事实。
根据相关
法规,对于这样的累犯犯罪者,法院将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而更加严厉地对其实施惩处。
而在确定此类罪犯应该受到何种严重程度的惩罚时,是需要多方面综合评估罪犯的前科行为特点、情节轻重、贩卖毒品的数量规模以及两次犯罪之间的时间间隔等诸多因素的。
例如,如果该罪犯以往曾经多次贩卖毒品,且涉案的毒品种类及其数量较多的话,那么在其重新犯案的间隔时间较短这一点上,其所面临的从重惩罚的可能性就相对更高。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即使是累犯罪犯也无法享受
缓刑制度和
假释制度带来的宽大处理。
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会依照每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在
法定刑度范围内合理确定从重
量刑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