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贩卖毒品罪来说,其实施行为的核心并不仅限于追求经济利益,而是需要主观上蓄意从事毒品贩卖活动并进行非法销售,以及为达成此类目的而进行
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因此,贩卖毒品罪的构成并不以盈利为必要条件。
只要贩卖者实施了贩卖这一行为,不论其是否从其中获得利润,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此类
犯罪。
贩卖的本质是一种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其关键在于非法交易毒品,从而破坏了国家对毒品的严格管控秩序。
无独有偶,即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贩卖者未能实现盈利甚至出现亏损,也不会影响到贩卖毒品罪的成立。
因为该
罪名的主要打击对象是毒品的非法流通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