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借用他人款项而不予偿还未必必然触犯
欺诈罪。
然而,欺诈罪的成立需要
行为人在最初借贷之际便怀有
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
虚假信息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骗取相关财产。
倘若借款方在借款之时即无偿债能力,却有意隐瞒这一事实,同时承诺将按期归还
欠款,实际上却根本无意偿还,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
欺诈犯罪。
然而,若借款方仅仅是因为经济状况恶化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如约履行还款义务,且在借款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欺瞒意图,那么此类事件便属于
民事纠纷范畴,出借方可通过提起
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向对方
追讨欠款。
总的来说,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其关键在于借款方的主观动机以及借款当时的具体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