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程序中,经过
起诉并
开庭审理完毕所需的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针对适用
简易程序的事例,往往能够在自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事例来说,则需要在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
然而这些结论仅适用于常规情况,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事例过于复杂导致审判期限需要延长、或者存在公告送达等环节,那么时间将会相应地有所延长。
另外,当法院受理事例之后,他们将负责安排送达
起诉状副本以及
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然后组织各方
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和调解等事宜,最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
因此,具体的时间表无法一概而论,必须结合事例的性质、
证据情况以及法院的排期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