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已婚夫妇其中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实施查封之时,首要任务便是确定此项房地产是否归属于这对夫妇的
共同财产。
倘若答案为肯定,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确保未承担任何负债责任的那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要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明确
债务的性质,即判断其究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还是仅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
个人债务。
如果判定为共同债务,则可以直接对共同拥有的房地产进行执行;然而,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在执行涉及到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时,应当以
债务人所占据的份额作为上限。
在执行之前,法院将会展开全面的财产调查工作,以确认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
抵押等其他法律限制。
随后,法院将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此来限制该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等相关行为。
如果
被执行人拒绝配合,那么他们有可能面临罚款、
拘留等强制性法律措施。
但是,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该房地产为其
个人财产并且与所涉债务并无关联,那么法院应当解除对此房地产的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