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房屋开发企业因
逾期交付房产引发
退房行为时,所产生的
赔偿金皆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
依照我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
商品房买卖契约中必须列明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及遭遇违约时的处置办法。
若开发商无法按期向业主交付房产,便属于严重
违反合同的情形。
在此情况下,合法的
购房者拥有单方面
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然而,具体的责任分担仍需结合
合同条款、延期原因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如果延期交付是因为诸如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可控因素所致,那么开发商有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其部分责任。
但是,开发商仍然需要对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程度承担充分的
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根据合同约定,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