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仲裁的最终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自收阅仲裁裁决通知书的次日算起,15个自然日之内向上诉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
在此之前,您需先行准备好
起诉状,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的个人资料、
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其次,为了确保您的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还需准备相关的
证据材料,如合同文件、往来信函、支付凭证等。
随后,将整理完备的起诉状及其附件证据材料送至具有
管辖权的上诉法院。
关于管辖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依据仲裁协议的约定或者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予以确认。
在诉讼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法院的程序规定,按照时间表准时出席庭审,并参与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环节。
最后,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内容,依法作出裁定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您决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仲裁裁决便不再具备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