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破产重整这样一种严峻形势,当某家企业陷入此类困境中时,其所欠的对外
债务如何得到妥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程序规定。
具体而言,首先须按照法定程序设立专门负责企业财产与负债清理与管理工作的机构——
破产管理人,由他们对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负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且深入的梳理与管理。
在破产重整这个阶段,针对外债问题,一般是依据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确定其清偿的先后顺序。
有
抵押物作为
担保的债权,可以先从抵押物的价值范畴内获得全额优先
赔偿;此外,
劳动者的债权、税款等等也享有相对于其他债权较高的优先权。
至于普通债权,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清偿。
假如企业经过努力在重整计划的指导下成功恢复了正常运营,那么就有可能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逐步偿还所欠的债务;然而,如果重整计划最终宣告失败,企业不得不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的话,那么外债将会在
清算所得中按照法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总的来说,在
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外债的处理,始终要坚持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这两大
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