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对于涉嫌
逃税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若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具体条件之一者,通常将会获得
刑事豁免权而不必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首先是从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下达催促补交税收款项和支付
滞纳金的通知书之后,申报人主动及时地按照上述要求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及
罚金;
其次是该申报人在过去的五年之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曾经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是在同一时期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
行政处罚,但这两种情况均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无论
涉案金额大小如何,只有当逃税额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才有权介入进行
调查取证工作。
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实际状况,
处罚的轻重程度和是否给予刑事豁免权将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改和变动而做出适当调整。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纳税人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的税务法律
法规,以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财务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