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开设赌场罪及
盗窃罪的
定罪量刑需要综合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其中包括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涉及的金额大小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
对于开设赌场罪行,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是
管制,同时还会对其进行
罚金处罚;如果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样也将面临罚金的缴纳。
而对于盗窃罪而言,根据
盗窃金额的大小以及盗窃行为的次数,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如果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样也将面临罚金的缴纳;而对于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
终身监禁,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者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的严厉惩罚。
当涉及到两个
罪名并发的情况下,
量刑的基准将按照总和
刑法以下、数个适用的刑期中最高刑期以上的原则来进行调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而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若未满三十五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若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