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土地纷争的解决途径,主要取决于
纠纷的具体性质和类型。
在涉及
土地所有权及
使用权的争议中,首先应由相关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应当交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对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原则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针对涉及个人利益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
土地纠纷,则通常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此环节亦称为“行政调解”)。
若是涉及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依法向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此外,若纠纷涉及到土地
行政违法行为,还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总而言之,在处理土地纷争时,必须依据具体的
纠纷类型和性质,选择最为恰当的部门和途径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