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
医疗纠纷处理事例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两种类型的鉴定,那就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前者主要是为了确定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而这个标准来源于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等。
后者呢,更加注重对
医疗机构以及其相应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行为进行甄别,同时也需要分析这种过错和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及其影响力的大小。
这两种鉴定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考量。
例如,如果争议的焦点在于医疗行为是否遵守了医疗规范和程序,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比较适合处理这个事例;反之,如果更加关注医疗行为的过失以及其与损害结果的因果联系,那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也许能给我们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然而,无论选择哪个鉴定方式,都应该结合事例的
诉讼请求、事实
证据等多方面的要素来加以权衡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