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车主人在租借车款期间如
发生交通事故,其所担负的法律义务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第
一,即无
过错责任原则。
在这一前提下,倘若汽车主人对于车损并无故意或过失行为,则通常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车辆本身存在瑕疵,而此瑕疵恰恰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或者租借者在租用车辆时未能获得驾驶执照或处于醉酒状态等特殊情况,那么汽车主人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第
二,即过错责任原则。
在此情况下,如果汽车主人明知租借者存在
无证驾驶、
酒后驾车、吸食毒品等
违法行为,或者明知车辆存在故障却依然将其出租,那么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
过错责任。
最后,即连带赔偿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定情境中,例如租借者在事故发生后
逃逸或无力支付
赔偿金,汽车主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在事后可以向租借者进行追偿。
总而言之,汽车主人在出租车辆时必须审慎行事,确保车辆状况优良,同时租借者也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并且身体状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