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全责方,则通常需承担对方向其索取的
误工费用。
误工费乃是指
赔偿义务人应当向
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在受害者从遭受伤害至完全康复这段期间内,由于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具体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
关于误工时间,则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予以确认。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则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若受害者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作为全责方,理应对合理的误工费
赔偿责任负起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