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程序中接获通知以及调解的时间,确实没有固定的准则。
一般的情况是,当法院完成
立案手续之后,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把
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人手中,而被告人则需要在收到之日起的15天内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
法院收到答辩状之后,也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答辩状副本转交给原告人。
至于调解环节,可能会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过程中就开始尝试,或者在后续的庭审之前或庭审过程中进行。
然而,这其中的时间安排主要取决于法院的事例数量以及具体的工作计划。
一般而言,如果事例的
事实清楚且争议较小,那么调解的进程可能会相对较快地展开;反之,如果事例的事实较为复杂,那么调解的进程可能会稍微延后。
但是,总的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到两个月内,应该会有相应的进展出现,除非遇到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