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孕妇遭遇解雇,针对“三期”期间的薪资问题进行维权时,可以采取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有必要搜集到诸如
劳动合同、书面辞退通知书以及
工资流水等相关
证据,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
劳动关系,并且是由于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导致了当事人被非法解雇。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无权以怀孕原因将女性职工开除。
因此,当情况发生之时,您应该优先选择就此事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协商未能取得预期结果,您还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寻求
劳动争议仲裁的帮助。
在正式启动
仲裁或者
诉讼程序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起支付“三期”(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间的应得工资以及相应的
赔偿责任。
至于
赔偿金额,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实际是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予以计算。
而经济补偿则需要根据当事人在该用人单位供职的年限来予以计算,每满一年便平均发放一个月的工资收入。
然而,您需要在此过程中清楚地表明自己所主张的工资具体数额及其计算依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