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情况下,由于租户
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房东有权拒绝退还其所缴纳的押金。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租赁合同中的明文规定,若合同中明确标注了租户提前结束租赁即构成违约,并且押金将不予返还,那么房东便可依据该内容进行执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押金的本质属性往往被认定为是一种用以确保租赁合同得以恪守履行的履约
担保金。
然而,若租户
提前退租是因为遭遇了诸如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东自身的过错行为导致租户无法继续租赁,那么租户则有权利要求房东部分甚至全额返还其所支付的押金。
综上所述,押金的退还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形加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