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国
借贷纠纷的
诉讼时效通常被认定为三年时间。
其计算方式是从
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以及
债务人开始承担相应义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然而,对于具体情况需要特别考虑,假设在
借款协议中存在着
责任人承诺分多次偿还
债务的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就应从最后一次付款日期结束之后开始计算。
此外,尽管诉讼时效通常是持续三年,但在此期间,若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本金或利息的支付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发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行为发生,则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从中止和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再次进行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