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例,人寿保险的投保者或被保险利益关系人向保险机构申请支付
人身保险金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如果投保者或被保险利益关系人向保险公司要求
赔偿或支付保险金,那么他们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则为两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点十分关键,我们必须精确掌握到“知道或应知”的时限节点,以便有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在实践中的具体判断时,我们还需结合事例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