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型企业运营过程中,
债务偿还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首先,当面临债务问题时,
合伙企业应当以其所有的资产作为偿债的唯一来源。
倘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到期债务,那么
普通合伙人将有义务承担起
无限连带责任,即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
然而,
有限合伙人仅需根据其实际缴纳的
出资额为上限,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
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分担比例的内部协议,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债权人。
换句话说,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合伙人主张全额债权,而已经承担债务的合伙人也有权依据内部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