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逾期付款
纠纷的
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叁年。
该叁年时间段的起始点,一般认为应自
债权人知晓或理应获知自身权益受损及负有义务之
当事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债权人和
债务人均已达成明确的还款期限约定,则该诉讼时效将从约定的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由于各种法定理由而出现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况。
例如,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其义务等情况发生时,便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并自此之后,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此外,如遇
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障碍,诉讼时效也将会暂时停止计算,直至阻碍诉讼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的第六个月为止,诉讼时效期间才会再次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