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面临
破产清算之时,员工通常有机会获得相应的
赔偿。
在这一过程中,员工的薪资待遇、经济性补偿等权益被视为具有优先受偿权的范畴。
然而,能否顺利地全额获取这些赔偿,则主要取决于企业破产后剩余资产的状况及其清偿顺序。
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
破产财产会依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是破产企业
拖欠员工的
工资及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以及抚恤费用;
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是法律、行政
法规明文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然而,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员工不太可能完全得到应有的赔偿,具体的数额将根据破产清算的最终结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