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书面
租赁协议的情形之下,虽然未签订明确的契约文件,然而实际上确立了租金租赁关系,关于押金的退还问题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已经支付了押金,并且双方对于押金的退还条件达成了口头共识,那么就应该根据这些约定来处理押金的退还事宜。
反之,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押金被视为租赁期限结束之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完好无损,以及各项费用结算完毕的
保证。
如果
承租方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而出租方却无缘无故地拒绝退还押金,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因此,您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等等,以便证实押金的真实存在以及租赁事实的存在。
如果通过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同时也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