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下,普通类型的
债务纠纷事例的
诉讼有效期设定为常规的三年时间。
具体的计时是从权利人开始意识到,或是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人应承担责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比如国际贸易中的货物
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
出口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其
诉讼时效则被延长至四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了以下这几种特别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开始累计:即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执行请求时;义务人愿意自行负担其义务;或者,权利人启动
诉讼程序或
申请仲裁行动等。
等到诉讼时效结束以后,如果
债务人取得该时效作为抗辩的权力,但如果债务人基于自愿主动地履行完毕
债务关系,那么他将不能够再次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理由,要求对方归还已支付的款项。
请务必牢记,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因为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