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滞留现场进行适当处理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需要紧急救治伤者或自身受伤急需治疗时,第二天才返回现场处理也并非不可接受。
然而,这种做法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潜在风险。
从法律层面来看,
肇事逃逸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
违法行为。
至于第二天返回现场处理是否构成
逃逸,这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例如离开现场的具体原因以及事后的处理态度等等。
通常而言,及时留在现场处理事故可以更有效地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更为精确的判定。
反之,如果事后才返回现场处理,则可能导致
责任认定的加重。
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合理且充足的理由来解释为何第二天才返回现场处理,例如因为需要紧急救治伤者或者自身受伤急需治疗等,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
证据支持,那么这种情况或许会有所缓和。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问题的具体认定,仍需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