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狗伤人事件中,责任归属问题往往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定。
如若该犬只主人未能为其宠物施加必要的控制措施致人受到损害,那么该犬主理应承担起
侵权之责,依照法律规定向受害者支付因其受伤所引发的各项合理费用,诸如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等,以作为其治疗与康复过程中所必须的开支;并且,还应该向受害者补偿由于
工伤而丧失的部分收入。
若受害者因此落下残疾,犬只主人还要负责
赔偿相关的辅助工具费用和
残疾赔偿金;若受害者不幸身亡,犬只主人则须承担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
然而,若有
证据表明受害者系故意挑衅犬只以致被咬伤,那么犬只主人的责任可以得到适当减轻。
但是,若能够证实受害者系故意为之,那么犬只主人便可免于承担责任。
另外,若此事件系由第三方过失所致,那么第三方亦有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