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
试用期内被解雇者有权获得应得的
工资薪酬。
只要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付出过劳动,那么用人单位便理所当然地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酬劳,这是毋庸置疑的道理。
关于工资问题,律法明确要求其必须严格遵循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未对此予以约定,那么该工资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同一岗位上最低档次的工资水平,或者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同时,还需确保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这半个月的工资,您可以搜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工作记录、考勤打卡记录以及与工作相关的沟通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