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通常而言,除非借贷双方已就此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否则要求对方承担在提
起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
律师费用是不易获得司法支持的。
然而,在众多的例外情况之下,例如,在借贷双方签订的
借款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如因
纠纷引发
诉讼,
败诉方须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又或是在特定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事例类型。
因此,如果您计划向对方提出追偿借款的
诉讼请求,并且希望对方承担您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强烈建议您首先仔细审阅
借款人与
出借人之间是否就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具有任何形式的书面协议或约定。
若未发现此类约定,那么您将需要独自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但是在
胜诉之后,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法院收取的事例受理费以及其他法定费用。
总的来说,能否成功地使对方承担律师费用,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约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