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状况之下,如夫妇中的某一方刻意对其负债进行隐瞒,而该笔款项并未用于支持或展现在夫妇共同的生活、生意运营或是基于夫妇之间相互认同的想法之上时,那么,从理论上讲,这将不会要求另一方去承担此种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需要全面、深入地考量这笔
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它是否属于夫妇共同决定举债所产生的结果等等诸多因素。
假如我们能够证实某一项债务系由于一方个人的不恰当或超出合理范畴的支出所引发的,当另一方对此事毫不知情或者根本无法在其中获得任何利益时,就应将此类债务视为私人债务。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
举证责任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主张将某一债务归类为私人债务的一方,必须尽可能提供足够多的
证据,以证实此债务的确切性质及其用途。
如果他们无法成功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则他们可能会面临将此债务认定为夫妇
共同债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