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所咨询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月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当劳动
合同到期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与
劳动者续签新的
劳动合同,或者在续签过程中降低了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最终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则可以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还未达到六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只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可。
这里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但是,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不愿意
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