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纷繁复杂的
经济纠纷中,恶意规避
债务是一种颇为常见却严重侵犯
债权人权益的现象。
其主要表现形式为:1)
债务人采用无偿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值的方式实施资产交易,例如将名下的房产随意赠送予第三方;2)以明显不符合商业逻辑和市场行情的低廉价格进行资产转让;3)有意的放弃已经到期的债权;4)凭空捏造债务事实,甚至
伪造相关
证据以图削弱其对原有债务的偿还责任;5)故意拖延债务履行期限;6)采用种种手段隐匿、转移资产,以此致使债权人丧失实现其债权的可能性。
在此过程中,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恶意逃避债务,须结合具体情境,全面衡量债务人的行为动机、实际效果及其对债权人合法利益所造成的
损失程度。
对于广大债权人而言,一旦在日常经营活动或者金融业务交往中发现类似情况,可以依法通过行使
撤销权等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行使撤销权必须遵循特定的期限和条件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权利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