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最终结束期并无明确且统一的标准,往往受多个因素影响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零六个月。
然而,事例的进展情况及其具体完结日期往往受到诸如事例疑难程度,调查证实
证据的困难性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执行
侦查阶段的过程中,公安局机关须在被取保候审者被释放后的七个月内完成对事例的所有调查,并将其提交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审查。
在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做出最后判决,对于重大复杂事例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审理时间以确保公平公正。
接下来是审判阶段,法院应当在收到事例后的两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但是,若事例涉及到可能
判处死刑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则需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
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