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刑事拘留期限的延长审批权,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一般的情况下,延长至三十日期限的决定权力,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核准即可。
然而,对于那些涉嫌流窜
犯罪、多次犯罪以及
团伙犯罪等罪行严重者,他们的
刑事拘留期长达三十天的审批,则必须得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授权和许可方可执行。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强制行动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有效推动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运行。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行
法规与制度,并在整个
拘留期间内,公安机关有责任进行详尽的
调查取证工作,若发现存在不应执行拘留的情况,务必尽快将涉事人员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