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售”显然属于严重的
违法违约行为,对此,作为
当事人,您首先需要尽快采取行动,搜集与事例有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例如,详尽的
购销合同文本、每笔款项的支付证明,以及您同销售机构的往来邮件和通话记录等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两份合同都没有进行过正式的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实际合法拥有该房产的购买者所享有的权益将获得优先照顾。
若二者皆无占据该财产之事实,则将优先考虑先行完成相应登记手续的购买者。
若双方均未能办理相关登记,并且也未经任何形式占据房产,那么,可以优先考虑首先签署的那套合同的购买者。
在此基础上,您应首选同销售方开展全面深入的协商谈判,协商过程中,明确提出您所希望得到的
违约责任方式,比如,要求对方全额归还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或者按照
合同条款支付约定的
违约金,亦或是对您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等等。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可选择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以期通过法律程序
解除合同关系,并追回先前支付的所有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同时索求相应的
损害赔偿,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您还有权要求销售方负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数额的
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