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如若
借贷关系中所签署之收据明文规定了给付期限,那么从规定之到期日起,法律赋予的
追讨索债之
诉讼时限将长达三年。
然而,若该收据并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则
诉讼时效最长可延长至二十年。
所谓“诉讼时效”乃是指当该等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其
诉讼权利,就可能失去请求法院依循法律原则保障其民事权益的法律机会。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
诉讼时效期间一旦届满,并非意味该权利人丧失了实质性权益,而是仅仅丧失了
胜诉权而已,这也就是说,只要您有合法的诉求,仍然可以提
起诉讼,尽管此时对方可能会以已经
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从而构成对您可能的
败诉风险。
另外如若在诉讼时效期内,您曾经向对方表达过您的权利主张,或者对方表示愿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中断,并需要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