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其是否能够被撤销,这主要取决于所涉及的具体情境。
倘若开发商在与
购房者缔结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诸如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抑或出现了重大误解、显然不公等各种意外状况,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关提出
撤诉申请。
然而,若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疏忽大意,未能详尽审阅
合同条款,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直接进行撤销的。
但是,如果购房者能够证实开发商未曾充分履行告知责任,从而使得购房者对一些重点条款产生了
误判,并且这种误解对于合同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干扰,那么也存在撤销的可能性。
因此,强烈建议购房者对缔结合同的整个过程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整理和审查,以便确定是否符合撤销的法定条件。
同时,还要注意掌握
撤销权的行使时限,法律规定通常为,从知晓或者应该知晓撤销事由之日算起,
有效期为一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