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罪在吉林地区的法律适用标准与全国范围内是保持一致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
捏造事实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诽谤,导致
情节严重者将构成诽谤罪。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涵盖以下情形:(1)同一项诽谤性的信息被实际浏览和点击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2)对
受害人或其
近亲属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如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恶劣后果;(3)在两年之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
行政处罚,然后又继续实施诽谤行为等等。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诽谤行为的手段、结果以及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应当判处的
刑事惩处程度。
若诽谤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受害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
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