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证据既充分又有利,而你又坚信自己无辜时,你不能签署
认罪认罚书。
认罪认罚是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主动且诚实地供述出自身的罪行,并对控告的
犯罪事实进行承认,同时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措施。
如果您对自身的罪行有所疑虑,那么签署认罪认罚书很有可能将给你带来负面影响,因为这就代表着您通过法律形式确认了被控告的
犯罪行为属实。
但是,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情况远比想象的要复杂繁琐得多,需要全面并且深入地考虑到整个事例中的所有证据、事例本身的性质及其相关的法律
法规等等多种因素。
因此,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务必先和您的
辩护律师进行深入且详细的沟通,仔细权衡各种可能性,以确保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