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凡涉及
受贿财物且其数量在人民币叁万元及以上而低于贰拾万元者,皆可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依照该法例之精神,理当被判以至少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并且需要并罚
罚金。
假如
犯罪嫌疑人所
收受贿赂财物的数额在人民币叁至伍万元之间,那么,在裁决此类事例时,法官需要综合考虑到全案的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实际的
赃物退还情况、是否有主动
自首或创
立功绩等表现,才能最终认定其相应的刑期。
此外,由于各地区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因此,具体的刑期裁定仍需由法官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具体情节和事实进行独立判断与裁量。